《田子为相》是一则寓言故事,出自刘向的《说苑》,讲述了田子担任宰相时清廉自守的故事。以下是这则故事的文言文及现代汉语翻译:
【原文】
田子为相,三年归休,得金百镒奉其母,母曰:“子安得此金?”对曰:“所受俸禄也。”母曰:“为相三年不食乎?治官如此,非吾所欲也。孝子之事亲也,尽力致诚,不义之物,不入于馆。为人臣不忠,是为人子不孝也。子其去之。”田子愧惭走出,造朝还金,退请就狱。王贤其母,说其义,即舍田子罪,令复为相,以金赐其母。
【译文】
田子担任宰相,三年后休假回家,带回了黄金百镒(古代重量单位)送给母亲。母亲问:“你从哪里得到这些金子?”他回答说:“这是我任职所得的俸禄。”母亲说:“当宰相三年难道就没有吃喝吗?这样管理政务,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。作为孝子侍奉父母,应当尽心尽力,对于不合道义的东西,不应带回家中。身为国家的大臣却不忠诚,等同于做儿子的不孝顺。你应该把这些钱送回去。”田子听后感到十分惭愧,便退出来,回到朝廷将金子归还,并请求接受处罚。国王认为他的母亲非常贤明,赞赏她的高尚情操,于是赦免了田子的罪过,让他继续担任宰相,并把那些金子赏给了他的母亲。
这个故事通过田子和他母亲之间的对话,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以及对父母真正的孝顺应该体现在行为上,而不是物质上的供养。